顾客乃上帝 新国标重视消费者权益

2012-2-05 22:53:04  出处:其他  作者:佚名  

  据悉,红木家具行业经过近30多年来的发展,行业内始终存在“生产工艺落后、原材料以次充好和产业集群化程度较低”等诸多乱象。

  200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木)》(以下简称旧版国标),至今已经11年,市场在变,规范标准却一直未动。随着红木市场与原标准之间的矛盾不断深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建立红木行业新标准已“迫在眉睫”。

  据新版国标的起草人之一,中山市红木家具发展研究开发中心总工程师曹新民介绍,“由于强制性标准审核甚为严格,且需要在国际上进行公示,因此这次起草准备的时间比行业标准更长”。业内人士表示,强制性标准涉及到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利益,“一直没有找到平衡点,是这次标准难产的原因之一”。

  在近期举行的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红木古典家具展览会上,笔者就新版国标的出台走访了参展商北京宜兄宜弟古典家具的总经理张建伟。他表示,国标出来后,能很好的规范红木家具市场。“有国家标准在,红木产业的发展趋势会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他说,这样红木家具的消费者也能够放心购买了。“因为长期以来,红木市场的确比较混乱,以次充好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在购买红木家具时,普遍对这一点感到担心。

  据了解,新版国标有三大关键内容。一是生产前木材须进行标准检测,而且该标准还提倡开发和使用新型的红木原材料;二是产品将配一张全国统一的《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相当于产品“身份证”),在该卡运用后,商家的产品不仅要明确标示产品的执行标准、产品工艺分类、产品质量等级、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而且,标识规格统一,若消费者发现产品“货不对板”,可把“明示卡”作为申诉和索赔的证据;三是要求所有销售商,在销售之后必须提供产品保修、产品退换、超出保修条件及保修期的产品收费条件等,相关的售后服务内容。可以说,新版国标充分考虑了消费者的权益。(出自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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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ya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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